很多東西要說,不知道要先說哪個才好…那就記起甚麼就寫甚麼吧。
今天預定先到利寶。那裏有舉行比賽,我看完全部才離開。冠軍之戰不怎激烈,當中還有一個只有我一人知道的問題呢XD。還有的是,對戰之中有一人是曾經當過評判,他竟然不知道那個問題,看來我在這方面比那裏全部人還要厲害呢XD!
離開後到書軒。入手物是蟲之歌3、紅3、食靈3和變異5,我忘了要把RAY入手囧rz。總共是198元,靠北,差2元就多一點積分啦。
剛剛重新寫了一封電郵再寄給台灣橘子,希望他們能夠接收和回覆。
近幾天以來,造夢的次數很多呢。雖然睡醒一刻和如果不即記下來就會忘記,我還是記得這個夢。我殺人了,但我忘了原因。夢中老爸帶我去自首,途中經過很多地方。目的地是中國的警處,應該吧。因為我記得夢中有人說過殺了人,就要死的話。當時的我好像在流淚,在懇求誰似的,「我不想死…我不想死」,雖然我一直在說這句話,可是我還是被帶到要制裁犯人的地方。
在這時有人說,如果你借錢的話,就可以免掉死罪。借了錢當然要還錢,不過我記得借了錢就不可能還錢,那應該是利息高得嚇人。如果不能夠還清債務,最後還是要死。就在我要決定要不要借錢來讓我活久一點,我在夢境中醒過來。
晚一點再補上其他不能不寫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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