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方便起見,將一人定為A君,一人定為B君。一件事情,大家都不知道真相,為甚麼A君說真話沒人聽,而B君說謊言大家卻接受?
因為公信力,應該不能這樣說吧。事情大概是這樣,其實事情的關鍵人物是B君,因為B君說過一些話,讓不知情況的大家「知道」了這種東西,但那是錯的。A君是毫無關係的陌性人,A君很努力解釋清楚事情的真相,可以被B君簡單地以一句說話將真實扭曲成歪理。A君知道自己無能為力的時候,默默地離開了。
不是今天的事。書軒還在招聘兼職,我第三度在書軒留下個人資料。但這次另有不同,因為除了填寫個人資料,還要寫出三本漫畫的名稱、出版社和作者。我毫不猶豫寫上了魔法老師和地上最強新娘,在我迷茫第三本應該寫哪一本才好,因為剛才是買了漫畫才到櫃台付錢,然後詢問兼職一事,所以就寫了手上持有的V.V.V.。
成事了回家途中,我隱約察覺有點不對勁,我好像漏寫了一項資料,但我沒掛心。晚上,手電突然響起,人物名稱上顯示書軒。我在想會不會那麼快有回覆喔,帶着有點興奮的心情接聽電話,才知道原來我真的沒填上一項資料-上班時間。打過來的人就是問我要在哪個時間上班,告訴他和道謝後就把電話掛上。
天啊,怎會有這樣冒失的事發生啊!!!一個連資料也填不好的人,怎可能請他來工作喔,就算是我,我也不認為這個人會列入考慮之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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