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曜日, 5月 03, 2007

故事

昨天到書軒的事留待CN。這篇是在IVE寫的,因為今天要交一份短片的故事或是劇本,剛剛寫完就貼上來吧。也沒有其他事情好寫了。這事篇好爛、超爛的故事…

今天,我還是像平日一樣上學去。甚麼超人打倒怪獸、高達在宇宙裏飛來飛去、在筆記寫上誰人的名字他就會死之類,這些只會在二次元的世界裏、在幻想的世界裏、在動畫的世界裏才會出現的東西,絕對沒有可能發生在三次元─現實─世界。

這個世界上,不,應該只是在這個地球上,存在着一種法則,大家都稱之為科學。

「科學就是人類的文明。沒有任何事物是不能科學解釋。」這是某位已故科學家的說話。他是誰我就不知道了,不過現在還有很多東西都是不能用科學來解釋的。

科學這理論只不過是出自人類的嘴巴,其他還有甚麼畢氏定理(在直角三角形上,斜邊的平方等於其餘兩條邊的平方總和)、斯德哥爾摩症候群(指罪行中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,甚至反過來協同犯罪者的一種狀態。)等等這些理論也一樣。這些理論對人類有很大的幫助,不過一切都跟我沒關係,我的目標不是科學家,也不是想創造一、兩個理論讓世後尊敬。

我只不過是個平凡到不能平凡的平凡人。就是那種樣貎被別人努力記下,也會瞬間忘記、成績並不突出,還常常在低空飛過、沒有特別嗜好的人。

以上說的就是我的特徵,這種人應該至少有一樣特別注意或喜歡的事物吧。我也沒有例外,那就是「相對論」。但這不是科學上的相對論,是顧名思義,以一句來說明-沒有東西是絕對的,換言之,任何事物都是相對的。

為甚麼是「相對論」呢?

要說例子的話,實在是太多了。我總是能發現一般人不發現的東西,卻對於一般人都能發現的東西沒輒,這可以說是細心,又可以說是粗心大意吧。

多得這種「細心」,雖然不知道有沒有關係,到目前為止,在其他人不知道的情況下,我發現過三個錢包。第一個給我把裏面的錢拿走後,丟到不知道哪裏去;第二個在小巴上發現,將之交給司機;第三個亦是我首先發現。當時我起了邪念,因為那時很缺錢。不過最後是別人把它交到適當可以保管它的人手上。

這些情況可以應用我所說的「相對論」吧。有人獲得-我-亦有人失去-失主。那究竟我獲得多少、失主跟我得到的成反比還是正比呢?如果我把錢都拿去,我得到的就是那些金錢,同時失主也失去了那些金錢,或許那些錢是用來購買食糧,或是繳交稅款;然而,我再把錢包丟掉,失主可能同時失主整個錢包的東西,裏面可能有證件之類的重要物品。失主失去的不只是金錢,還有時間、精神去重辦所有證件。

失去與獲得是相對的存在,發生「失去」,就會發生「獲得」。只是兩者的時間可能是同時,或是相隔數年…

現在,今年都有考生為了那個據說會影響一生的考試─會考─拼命溫習。他們所失去的只都是僅存在於眼前的事物,例如時間、健康、朋友等等,相對的,他們獲得到甚麼呢?是成績?是學歷?還是經驗?那視乎各人的價值觀了。有人不在意分數,相對有人很不滿意自己只能考到29分。

不在意分數的人可能會選擇放棄學業,到一些茶餐廳打工;獲得好成績的人有的會選擇繼續學業,或到某些大型企業就職。

失去與獲得可能毫無關係,不過如果想獲得,就必須先要失去;你或許可以先獲得,不過失去的有可能比獲得更多。

另外,有一個詞語也蠻適合於這個「相對論」:等價交換。就是很出名的動畫-鋼○鍊金術師-所主張的東西。這個「等價交換」跟以上所說的沒相差太多。不過「等價」是否真的等價,就無人曉得了。

說着說着,上學的時間也差不多了。那我究竟失去甚麼?又獲得甚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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