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天看來我的消錢技能自動發動。先在7-11買了10+7.9元的飲料和電腦雜誌。到利寶買了20元的手機保護貼。在卡鋪買了38元的冥府和8元的卡包。隨便抽的卡包裏有一張金閃的彩虹龍,賺翻了。再買了15元的午餐。到書軒後向店長查問是否可以在現在買三本台角的輕小說,之後才領取筆記本。在知道答案是可以後,用了168元買了鹼狼、魔法禁書目錄(這東西看也看不清楚就買下來了)和虎與龍4。
可能是因為可以換筆記的關係,沒有積分卷。這天的消費是276.9元。剩下可買的資金不多於30元。
在晚上,99%是天氣的關係,某魂在一小時內幹掉十N隻蟲。之後一段時間再沒有蟲飛入家裏。在那時我已經心力交瘁,再來的話我可沒有氣力殺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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